信阳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检表彰

11月3日,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会议召开。我市检察宣传工作成绩突出、亮点频现,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市检察院以及浉河、平桥、息县、光山、罗山5个县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新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国谦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宣传工作,并对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郭国谦表示,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宣传工作在反映检察工作成绩、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检察形象、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工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职能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宣传工作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二要坚持创新发展。三要坚持打造检察品牌,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发现、提炼、推广、打造出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检察品牌,从而推动整个检察工作的发展。四要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五要坚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检察宣传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其纳入到检察整体工作中,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会议就如何把检察宣传工作做得更好达成一致意见,一是肯定成绩,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检察宣传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多措并举,增强实效,确保报刊订阅工作取得新进展。会议决定,把检察宣传工作纳入到市检察院党组重要日程,成立新闻中心,增配3名工作人员,加强宣传力量,促进全市检察宣传工作向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迈进。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作者:李家银 扶庆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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