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将集中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意见》要求,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10项:
1.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含各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管理人员等)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是否全员建制(含是否为聘用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3.是否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职工个人每月工资总额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4.是否按规定的比例缴存(市直财供单位为单位个人各12%,各县区财供单位为单位个人各10%,其他单位不得低于单位个人各5%的比例);
5.是否将年度考核工资纳入缴存范围;
6.是否将文明奖等奖励工资、绩效工资纳入缴存范围;
7.单位是否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8.单位是否存在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现象;
9.单位是否存在扣除个人住房公积金而未缴存现象;
10.其他事项。
欢迎大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归集管理科:0376—6368305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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