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3名干部"带病提拔"被中组部通报
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昨日通报,固始县国土局原纪委书记许培明,2010年1月被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2年9月,被提拔为县国土局主任科员。许新,固始县矿产稽查大队原大队长,2010年1月被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1年5月,被任命为县国土局党委委员;2012年9月,被提拔为县国土局副局长。杨志辉,固始县国土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2010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2年12月,被调任县城市土地监察大队副队长。
中组部发布《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提“十个严禁”、“四个不得”
干部任用每3至5年检查一遍
为防范边腐边升、“带病提拔”等违规用人现象,我国将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全流程实录与干部选任有关的会议纪要、民意调查等所有信息;今后,中央巡视组等各级巡视组都将“干部选拔任用”作为一项巡视内容,调查巡视点是否存在违规用人问题。同时,开展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
继本月15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后,昨日,中组部再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上述措施。
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
本月15日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了“裸官不得提拔”、“被问责干部两年内不得升职”等规定,出台了“查阅拟提拔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等新措施。
如何保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走过场,真正贯彻执行?
《意见》提出了“十个严禁”,如“严禁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任用”;“四个不得”,如“对人选对象,要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进行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5个一律”,如“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同时,《意见》强调,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如果某地区、某单位发生违规用人“窝案”,将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为防范责任人逃避处罚,“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
围绕干部选任推出普遍检查巡视检查
此外,《意见》明确,今后将围绕干部选任,推出“三大检查”:重点检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举报反映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巡视检查,“充分发挥巡视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作用”.
昨日,中组部发布《意见》的同时,还披露了四起违规用人典型案例。
《意见》摘要1
“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对一个地方和单位连续发生或大面积发生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必须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的责任,严肃追究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
违规用人如何追责?
建纪实制度 “治疗”考察失真
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表示,事实上,我国干部选拔任用早已形成了一整套严明的程序,按规定,提拔每一位干部都应遵循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性规定。“如果严格遵循程序,可以有效防范‘火箭提拔’、‘带病提拔’等违规用人问题。但为什么违规用人问题层出不穷?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考察’、‘讨论决定’这两个关键环节出了问题”.
他表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可以有效预防上述问题,“原来干部提拔主要是一般工作人员做下会议记录,记录的目的是向领导汇报,比较随意,也不规范。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是全流程实录,比如‘讨论决定',召开党委常委会时,每一名常委发言时,对拟提拔对象讲了些什么?比如’考察‘,组织部负责考察的工作人员,向哪些人了解了情况?这些人都反映了什么?全部录档,记录在案。日后,如果这名被提拔的干部出了问题,那么就可以根据记录,追查是谁没有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谁隐瞒了真实情况?”
中组部发布《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提“十个严禁”、“四个不得”
干部任用每3至5年检查一遍
为防范边腐边升、“带病提拔”等违规用人现象,我国将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全流程实录与干部选任有关的会议纪要、民意调查等所有信息;今后,中央巡视组等各级巡视组都将“干部选拔任用”作为一项巡视内容,调查巡视点是否存在违规用人问题。同时,开展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
继本月15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后,昨日,中组部再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上述措施。
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
本月15日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了“裸官不得提拔”、“被问责干部两年内不得升职”等规定,出台了“查阅拟提拔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等新措施。
如何保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走过场,真正贯彻执行?
《意见》提出了“十个严禁”,如“严禁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任用”;“四个不得”,如“对人选对象,要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进行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5个一律”,如“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同时,《意见》强调,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如果某地区、某单位发生违规用人“窝案”,将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为防范责任人逃避处罚,“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
围绕干部选任推出普遍检查巡视检查
此外,《意见》明确,今后将围绕干部选任,推出“三大检查”:重点检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举报反映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普遍检查,“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巡视检查,“充分发挥巡视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作用”.
昨日,中组部发布《意见》的同时,还披露了四起违规用人典型案例。
《意见》摘要1
“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对一个地方和单位连续发生或大面积发生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必须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的责任,严肃追究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
违规用人如何追责?
建纪实制度 “治疗”考察失真
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表示,事实上,我国干部选拔任用早已形成了一整套严明的程序,按规定,提拔每一位干部都应遵循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性规定。“如果严格遵循程序,可以有效防范‘火箭提拔’、‘带病提拔’等违规用人问题。但为什么违规用人问题层出不穷?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考察’、‘讨论决定’这两个关键环节出了问题”.
他表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可以有效预防上述问题,“原来干部提拔主要是一般工作人员做下会议记录,记录的目的是向领导汇报,比较随意,也不规范。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是全流程实录,比如‘讨论决定',召开党委常委会时,每一名常委发言时,对拟提拔对象讲了些什么?比如’考察‘,组织部负责考察的工作人员,向哪些人了解了情况?这些人都反映了什么?全部录档,记录在案。日后,如果这名被提拔的干部出了问题,那么就可以根据记录,追查是谁没有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谁隐瞒了真实情况?”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姝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界朋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