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枪击女店主续:死者丈夫否认发生争执(2)

  目击者:与枪手同行的还有两人

  事发螺蛳粉店旁边有家理发店,店主莫小姐在电话中告诉北青报记者,28日晚上,她在店里先是听到外面一声枪响,然后看到一个人拿着枪走到“老牌螺蛳粉店”门口,问了一句什么,老板娘在里面回了一句“没有”。持枪的男子一边说“为什么没有”,一边走了进去。走进去不到1分钟,莫小姐就听到枪响,老板娘大叫了几声,“老板大喊着救人啊,快帮忙报警,快打110。”莫小姐不敢到前面去,就给老板的姐夫赖先生打了电话,让他赶紧去报警。

  莫小姐说,她接着看到男老板和那个持枪男子跑出来夺枪。她跑到螺蛳粉店里,看到老板娘扑在地上,头上有血。她把老板娘平放在地上时,看到其额头、胸口分别有一个伤口,血流到地上。据莫小姐介绍,当晚天气很凉,但行凶男子光着上身,穿着一条裤子,腰带上有枪套。行凶者说话声音很大,好像喝醉酒的样子。当时和行凶男子在一起的还有另外两个穿便装的人,但是并没有走近。事发后两个人悄悄溜走了。他们所开的一辆白色轿车车牌被围观者拍了下来。

  警方证实民警酒后开枪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警方通告明确指出,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与店主发生争执。据通告显示,案件发生后,平南县公安机关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协同现场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收缴其作案枪支,同时积极抢救伤员。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自治区公安厅和贵港市公安局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平南县指导案件侦办工作,查纠队伍管理教育存在的问题。贵港市公安机关负责人表示,对这起案件给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的严重伤害深感愧疚。对犯罪嫌疑人将依法惩处,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严肃警纪,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教育。

  规范警察配枪问题引关注

  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枪支和器械的使用也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但是此事件中,警察和枪支却成为伤害群众的人和工具。此前,贵港市也曾发生派出所所长酒后枪击群众致1死1伤的情况。

  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中,对警察酗酒及不规范使用枪支等作出规定:“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行凶民警事发前是否在执行公务,贵港警方未予披露。但据当事人及目击者叙述,事发时行凶者的状态更接近“撒酒疯”。此事件引发的众多评论中,都聚焦于如何规范警察配枪的问题。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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