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认定砀山致10死交通事故职能部门监管不力

新华网合肥10月15日电 (记者程士华)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的安徽省砀山县“8·26”重大事故调查结果近日公布,车辆所属运输公司安全制度形同虚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长期对非法客运、超载监管不力。

8月26日,G310宿州市砀山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货车与相对行驶的客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车辆严重损毁。

安徽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公布了该事故相关调查情况。经查明,皖L58126号自卸货车核定载重15.8吨,事发时实载36吨,超载20.2吨,属于严重超载。该货车驾驶人持“C1”驾驶大型货车,所持驾照与驾驶车型不符。同时,皖L58126号大货车挂靠的宿州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砀山分公司,日常安全制度形同虚设。该事故还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对长期非法客运、严重超载监管不力。另外,苏CP8660号面包车驾驶人自制假线路牌长期从事非法载客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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