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定大雁塔周边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0米

本报讯(记者 赵辉) 昨日市规划局网站对我市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大明宫遗址等景区缓冲区建设高度规划进行了公示。以视线分析为依据,大雁塔缓冲区控高片区最高不超过60米,现状建设超出高度控制要求的,在建筑使用期满后按照高度控制要求进行控制。

大雁塔

缓冲区划分为8个控高片区

缓冲区范围:北至南二环、南至雁南三路、西至翠华路、东至芙蓉东路,以及雁塔路至和平门、雁塔西路至含光路、雁塔南路至雁南四路红线范围的三条视线通廊。

高度控制:以视线分析为依据,将缓冲区划分为6米、9米、12米、18米、24米、36米、45米、60米控高片区,对缓冲区进行整体高度控制,三条视线通廊仅按照道路红线进行控制。现状建设超出高度控制要求的,在建筑使用期满后按照高度控制要求进行控制。

小雁塔

强调小雁塔的绝对地标作用

缓冲区范围:东至文艺路西侧,西至含光路东侧,北至建西街与大学南路连线,南至南二环北侧。

高度控制:以小雁塔为核心,强调小雁塔的绝对地标作用,严格控制周边建筑高度,突出城市景观通廊,确保视线畅通。以视线分析为依据,将缓冲区划分为禁建区、9米、12米、18米、24米、36米、60米、100米控高片区,对缓冲区进行整体高度控制。

现状建设超出高度控制要求的,在建筑使用期满后按照高度控制要求进行控制。

兴教寺塔

可建设区建筑最高不得超15米

缓冲区范围:北侧依地形,将山体坡度较大地区划为缓冲区内;南侧至潏河支流南岸;西侧沿潏河而上,至潏河西岸向北以西江坡村中道路为界;东侧至中韦村村庄道路。

高度控制:以视线分析为依据,将缓冲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可建设区,对缓冲区进行整体高度控制。禁止建设区为绝对保护,禁止开发建设的地区。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9米。可建设区建筑高度以9米为主,不得超过15米。现状建设超出高度控制要求的,在建筑使用期满后按照高度控制要求进行控制。

大明宫遗址

控制片区高度不超过45米

遗址缓冲区范围:东以太华南路以东两个街区的城市规划道路中心线为界,南以环城北路中心线为界,北以玄武路中心线为界,西以建强路外扩一个街区的城市规划道路中心线为界。

高度控制:将缓冲区划分为12米、24米、36米、45米高度控制片区,对遗址缓冲区进行整体高度控制。现状建设超出高度控制要求的,在建筑使用期满后按照高度控制要求进行控制。

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

缓冲区一类地块禁居民迁入

缓冲区范围:西界北起西三环路西缘,向西转至丰产路北缘,至建章路西缘向南转折,沿建章宫北、西、南三面的宫墙外扩100 米边界向东至建章路,再由建章路西缘向南至三桥路南缘;南界西沿三桥路南缘向东至与阿房路的交点,再向东延伸,沿礼制建筑区遗存的西、南、东边界外扩100 米,向北延伸至大兴路南缘,再折向东与西二环东缘相接;东界南西二环东缘向北延伸至朱宏路, 沿朱宏路东缘向北与G5 京昆高速路(绕城高速)相接;北界G5 京昆高速路(绕城高速)北缘。

高度控制:缓冲区一类地块严格限制现有村庄的规模、禁止居民迁入,根据遗产保护的需要,应对现状分散布局的村庄居民和工厂企业进行调整。缓冲区二类地块内已有的建筑不允许扩建和改建,建筑到达使用期限后予以拆除,或配合城市改造予以拆除。“搬迁过渡安置用地”内的建筑最高点不得超过地面6~12 米(用地边缘为6米,用地中心为12米)。

缓冲区三类地块为限制建设区,共包括4 处地块,建筑物的最高点不得超过地面12 米;缓冲区四类地块为限制建设区,共包括6 处地块。其中,与缓冲区三类地块紧邻的3个地块建筑物最高点不得超过地面24 米;其他地块建筑最高点分别不得超过地面36米或60米。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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