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刊载评论:培育主流意识形态大V

一系列事件表明,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是互联网,焦点是微博。那么,我们如何治理网络意识形态,有哪些问题需要反思呢?

中国对互联网的基本政策是发展好、利用好、管理好。管理好与发展好、利用好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互联网意识形态的治理,往深里说,涉及两个本质性的问题,即如何对待互联网?如何对待网民?如何对待互联网,实际上是如何对待新技术。在某种意义上说,网民是人民的一种“化身”。如何对待网民,实际上是如何对待人民。治理互联网意识形态,是要更好地倾听真实的民意。

鉴于历史的教训,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国的现行体制,抓工作容易搞集中式治理。这种治理是双刃剑,一方面能在一个时期内集中地解决突出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把握不好度,会留下很多的后遗症。互联网作为新事物,相关法规不是很健全,依法依规治理不容易。但我们应该坚守依法治理的底线。网络上有不少谣言,有一些水军,试图扰乱或操纵互联网的民意。治理这些乱象,规制网络秩序,是政府的责任。网络有水军,但政府不能因此也搞水军与之对抗,“以斜治斜”不是为政之道。无论是民版还是官版的水军都是在歪曲和操纵民意,都不应支持。

互联网意识形态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不能简单地将过去管理意识形态的一般做法移植到互联网上。要把握网络规律,研究网络特性,提升管理网络的本领。如果意见领袖是网络生态所必要的,那么,不培育主流意见领袖是不行的。大V作为意见领袖,既不能自封,也不能强加,是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维护主流意识,就要提高主流意识在网络上的竞争力。主管意识形态的官员、主流的意识形态专家,要多研究如何深入到网络之中,如何培育和引导网络的大V,甚至于自己身体力行。主流意识形态的各项工作,应适应信息网络化的特点,只说官话套话不能赢得网民的支持。

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特殊的工作。当前,意识形态“亮剑”的说法须慎重。这里主要是指“态度要鲜明”,而不是其他意思。但看过电视剧《亮剑》的都知道,亮剑表示的是弱势的一方对强势一方的不屈服。党和政府是当政者,总体上不能说是意识形态上的弱势一方,用“亮剑”形容并不合适。意识形态斗争的方法不能搞“你不服,我揍你”。

毛泽东曾这样说过,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只能用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情况,归根到底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当前存在的各种意识形态,不仅仅是认识上的问题,而是建构于客观的社会阶层和利益格局之上。在一个日益多元复杂的社会中,既要维护主流意识,又要正视现实,以平和的心态看待不同的看法。▲(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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