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办官员谈网络造谣:非故意传播以教育为主(2)

整治网络谣言是否压制言论?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谣言传播

记者:有网民说整治网络谣言就是压制言论,你怎么看?

答:这是错误的观点。打击网络谣言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我们的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谣言空间。放任谣言传播,无异自毁网络。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谣言传播。

自由和秩序是辩证的关系,任何个人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不能无法无天,必须以不妨碍别人的自由为前提,自由不应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记者:有一种说法,网站只提供平台,不应对网络造谣诽谤等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这样说对不对?

答:当然不对。法律有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站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应通过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减少谣言信息传播的几率并能够及时阻止网络谣言信息的传播。没有尽到责任的网站,也会受到追究。

打击网络谣言会不会是一阵风?答:将继续支持打击网上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行为

记者:为净化网络环境,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近几个月,我们倡导网站和网民共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等“七条底线”,赢得广泛支持。我们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集中清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三类信息;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信部、公安部、文化部等多个部门组织开展净化暑期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关闭、整顿、处罚近千家违法违规网站;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五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活动。此外,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关闭“人民内参网”等120多家利用负面虚假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网站。会同教育部等四部门开展的网络关爱青少年行动,也已有初步成效。

下一步,将继续支持打击网上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行为。同时,将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日常工作抓紧抓好。目前,利用负面信息和虚假信息敲诈勒索、收费删帖等违法行为仍比较严重,社会各界反应强烈,我们将会同公安机关、工信部门等依法进行打击。与打击网络谣言一样,不会是一阵风。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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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可判刑

2013年9月9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总共10条。

根据解释,网络空间被定性为公共空间,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将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达到500次以上的,可认定为诽谤罪;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七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介入;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等7种情形,将被公诉。

(南方都市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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