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村委会与当地台办造假冒领台湾老兵遗产(3)

于是,便有了前文,1996年刘东喜突然收到“台湾来信”,而村支书说是骗子却派人要走刘东喜身份证的桥段。

杜玉梅说并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何不妥。她说,济源市台办已经在郑州陵园里安排好了刘兆元的墓地,“买地,用车,请台湾律师都需要花钱”。

不孤独的孤独老兵

孤独老兵刘兆元的遭遇,并非孤例。

在台湾,像刘兆元这样的退伍老兵被称为“荣民”,是“荣誉国民”的简称。“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简称退辅会)”为台湾官方专门处理退伍军人相关事务的中央机关。退辅会在台湾设有22所荣民服务处,彰化县荣民服务处便是其中之一。

9月18日,南方周末记者电话采访了台湾负责处理老兵遗产的台湾“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彰化县荣民服务处。该处一位处理遗产的服务专员说,台湾方面并不知道荣民刘兆元的遗产被冒领,也未接到有关的投诉或复核申请。

负责处理荣民遗产的唐专员表示,之前从没有听说过有老兵遗产被冒领的情况。“我们这边只是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去做事,进行审核;至于出现冒领的情况应该是代理人和继承人之间出现的民事问题。不是我们之间出现的问题。”

同时,彰化县荣民服务处工作人员说,在申领荣民遗产的过程中,他们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保证程序。首先要想申请遗产必须寻找一个在台的代理人,这个代理人需要经过海基会认证,代理人和继承人之间需有公证单位的资格认证。

按照台湾的程序,如果大陆的亲属想要继承荣民的遗产,需要按照严格台湾《单身亡故荣民大陆亲属遗产继承》中规定的申领程序。

一般来说,在办理刘兆元遗产时,在台的代理人要取得刘兆元的《死亡证明书》,连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寄交给大陆的继承人刘东喜。作为继承人刘东喜也需要据此在大陆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和《委托公证书》,并将这些公证寄回给在台代理人。

代理人取得这些公证书之后,要到海基会验证。然后代理人会到刘兆元生前户籍地的户政事务所,申领其死亡的《除户户籍誊本》。并向荣民生前户籍所在地区的法院“声明继承”,并应经法院裁示“准予备查”在案。

在完成以上步骤之后,台湾的代理人应持上面全部文件及法院裁示准予备查的公文,向该荣民生前所属的荣民服务处提出遗产继承的申请。

刘东喜的各项继承证明文件经审定后,“公示催告”、“清偿债权”以及继承期限届满后,开始交付遗赠物。这时遗产管理机构会通知代理人,并保证将全部遗款及骨灰送给大陆真正继承人,但是每位荣民的继承限额最高为新台币200万。

现在,只知道杜玉梅和卫习淳伪造了亲属材料。但各种细节,已无从知晓。

可以肯定的是,孤独老兵刘兆元的遭遇,并非孤例。

1987年10月,自台湾开放老兵回大陆探亲后,不少孤寡老兵在大陆找到了亲人。单身无子女的老兵在台湾死后,巨额遗产就会经常被盯上。许多像刘兆元一样的老兵终身未娶,就会留下不少积蓄。仅单身已故荣民遗产缴交“国库”的现金和不动产就超过100亿元新台币。

根据台湾现行的《两岸关系条例》,单身老兵在台去世,台湾老兵在大陆的“二亲等”(血亲及姻亲,如兄弟姐妹、养子女等)遗属可拥有最多200万元新台币的遗产继承权。

据台资料显示,2010年为此类案件案发数量最高的年份,共发生诈骗老荣民案86件,73件防堵成功,遭诈骗有13件,其中9件是大陆假亲属骗领遗产。这些老兵的总遗产包括新台币4022万元、黄金2359克、美金517元、股票7357股、金条2根、戒指3个、房产1处。而在此之前的五年里,台湾也查处了一些假继承老兵遗产案件,挽回了逾5000万元新台币可被继承的遗产。

现在,刘家兄弟正在准备手续领他们“二爷”的最后一笔遗产,近88万台币。但因为台湾方面认可的目前遗产继承人刘东喜已于三年前去世,刘家人便给彰化县荣民服务处打电话,希望办理再转继承人手续。他们准备将刘小旺作为再转继承人。但这需要填写再转继承人亲属关系系统表,并必须将继承人刘东喜的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公证书到地方公证处进行公证。

来源:南方报业网-南方周末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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