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面查处收容违规养犬 遛狗不拴绳罚500元

随着社会发展,养狗成为很多人的爱好,但随之而来的烦心事也不少。因主人看管不善,狗咬人、伤人、扰民现象时有发生。

狗与人的和谐共处,不仅考验职能部门的管理能力,更显现城市的文明进步。今日起,本报与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联合开辟专栏,呼吁市民从养好狗、管好狗做起,最终达到人狗“和平相处”。

您生活中因狗而起的烦心事,都可拨打本报电话029-88880000反映投诉。西安警方表示,对反映的狗患将严查严处,对于狗咬人伤人事件,将追究主人的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西安乃至全国已发生多起狗伤人致死事件。6月陕西传染病死亡20例,死于狂犬病的就有10例。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决定,从今日起,全市全面开展查处、收容宠物狗行动,无论狗是大是小,只要不按规矩、不依法养狗,一律严查严处。警方希望市民相互监督,积极提供线索。

“不按规矩养狗,公安机关将收容你的犬只。”治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对发现的各类违法养狗行为将及时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对狗伤人致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将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违法养狗行为包括“在居民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带犬遛弯不拴绳让犬随意奔跑的、还有深夜犬吠声扰民休息的……”,这些都将是此次警方整顿的对象。

警方此次将采取史上最严治理措施:遛狗不拴绳的,以前规定是警告狗主人,可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以后将一律顶格罚款500元,甚至收容犬只;对狗咬人伤人的,一律收容犬只、追究狗主人法律责任。发生狗咬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除捕杀犬只外,还要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对普遍存在的养犬不办证、逾期未年检的,警方将收容其犬只,限期3天内补办手续。补办手续时每只犬处10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手续的,没收其犬只。对违规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一律没收。

西安警方还将农村养狗纳入重点整治行列。农村多数人家都养了狗,基本用来看家护院,拴狗的不多,给狗办证、打疫苗等就更谈不上了。而今年以来,狗伤人致死事件多发生在西安周边区县的农村。

该负责人说,农村很多人的老观念是,祖祖辈辈养狗,也没听说还要办证打针。正因如此,才频频出现狗伤人、甚至致死的事件。“目前已要求各分县局治安大队及派出所民警,责令农村养狗人实行拴养圈养。对发现的流浪狗一律收容。”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苗颖采写

本报调查“不文明养狗”

许多人遛狗 不拉绳不处理狗粪

修订后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从2012年2月执行,至今已有一年多了。但记者调查发现,在禁养区域养大型犬的比比皆是;居民区、公园、广场上,大狗小狗常乱窜;遛狗不拉狗绳、不处理粪便的现象很多。

公园 禁止遛狗规定无人理

根据规定,所有犬只不得进入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24日至28日,记者走访了莲湖公园、唐遗址公园、曲江池公园、兴庆公园以及环城公园(西段),却发现遛狗的真不少,对禁止遛狗的规定无人理睬。

26日下午5时,莲湖公园里,记者看到有两只狗,似乎都没有主人,随意窜跳。晚7时,在唐遗址公园,遛狗的人多了起来,多数是小狗,没看到有人拉狗绳的。小狗们任意在草坪里拉屎撒尿,上蹿下跳。行人有的吓得停住脚步,有的躲闪。还有些小狗追着孩子跑。

曲江池公园同样如此,记者还看到了三四只大狗,主人不拉狗绳,观光车为避狗,不得不停下来等狗通过。27日在大明宫遗址公园,记者看到十余条大狗,都不拴绳子,把行走纳凉的孩子和老人吓得不行。

广场 狗相互撕咬行人闪躲

在有管理人员的兴庆公园、环城公园,同样能看到狗出没。兴庆公园工作人员表示,明知公园不能带宠物进来,可有些人就是不遵守规定,把狗放在包里进来,你不可能去查人家的包吧,根本防不住。在园区看到了去说上一句,人家说马上走,可还是继续逛,留下的粪便还得工作人员清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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