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职能 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2)

四、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政府财力

一是完善税收征管机构设置,建议成立与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应的副科级税务所,明确编制和人员,信阳市产业集聚区税务所可隶属市地税直属分局,各县区产业集聚区税务所隶属县局,独立行使产业集聚区企业税收管理职责。二是加强集聚区税源管理,对入驻企业逐户建立税源管理档案,通过定期巡查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录入和更新征管系统数据信息。结合集聚区主导产业和配套产业发展特点,探索构建按行业分类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行业税种管理,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建设动态,对在建项目逐户建立台账,严格项目建筑营业税代扣代缴,防止集聚区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流失。当前,应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作为地税机关管理重点,逐户核实纳税人土地面积、房产原值,按期组织税款入库。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与发改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商、国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实现企业信息各部门共享,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各部门联动,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五是维护正常税收秩序。正确处理扶持集聚区企业发展与规范税收管理的关系,一方面加强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地税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排除各种干扰,坚决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确保地方各税及时、足额组织入库。

五、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发展

一是实行集聚区企业“一对一”定点服务,做到重点企业专人联系、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最新税收优惠实时提醒,为不同企业提供个性化优质纳税服务。二是以信息化为依托,推广应用互联网申报、缴纳税款、网络发票在线开具等多元化办税方式,提高企业办税效率。三是在“行政服务中心”或纳税服务厅设置集聚区企业办税快速通道,简化办税流程,压缩涉税审批时限,优先办理涉税事项。四是深入集聚区重点企业、代表性企业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土地占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主动征求企业服务需求,帮助解决实际涉税困难。五是积极开展国、地税联合税收宣传、税务登记办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合作,认真做好产业集聚区税收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等工作,实现地方税收收入增收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步,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更好更快发展。

来源:信阳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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