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深度和水平 答出责任和承诺(2)

第三,上级立法机关修改完善《条例》工作所需。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质量反馈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实施两年以上的地方性法规应当进行追踪调研,并依照调研反馈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与质量评价,以总结立法的经验和不足,为法规的修订和废止提供依据。从5月份调研的情况来看,《条例》出台3年来,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尤其是去年市政府、浉河区政府,南湾、鸡公山管理区及相关部门克服重重困难,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关闭了马河沿岸的养猪场,有效地遏制了南湾水库上游的一个大的污染源。对此,广大人民群众给予了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也是满意的。但《条例》也遇到了现实的挑战,需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今天的专题询问会,重点围绕《条例》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反馈与评估来进行,下一步还要召开《条例》修改和完善的专题座谈会,收集、整理的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总之,我们围绕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的这次专题询问会,通过询问,掌握情况,解析问题,推动整改,既可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治理水源污染问题的强烈要求,又可以扎实推进《条例》的实施,推动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为《条例》的修改完善提供参考依据,正可谓一举多得。

二、对专题询问工作的基本认识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且一年三问取得明显成效。首次在当年6月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期间,结合审议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在6个分组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派出三位副部长、两位部长助理、一位司长到分组会议会场回答询问。会场上,面对面,话接话,有问有答,有讨论,有分析,有建言,民主气氛活跃、热烈。首次专题询问,效果是好的,得到人大、政府、地方、社会各界的好评;第二次在8月份的会议上,结合审议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采取两个联组会议的方式开展专题询问;第三次在12月份的会议上,结合审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采取大联组会议的方式开展专题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

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加上“专题”二字,就是一种很新鲜、很引人瞩目的提法,这一崭新的提法,是对法定询问监督方式的创新和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率先开展专题询问,立即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一大亮点。

吴邦国同志对专题询问给予了积极评价。他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常委会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研、精心准备,提出问题更具深度和针对性,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回答询问。中央主要媒体进行现场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这之后,地方一些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始积极尝试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均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我市也不例外,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人代会01号议案即“菜篮子”工程建设时,首次运用专题询问这种形式,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

实践证明,开展专题询问工作,充分运用好法定监督形式,对于增强“一府两院”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专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本次专题询问工作的特点

今天上午的专题询问会,从总结的角度讲,询问工作计划已经全面完成,询问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我认为这次专题询问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选题紧扣大局。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一直以来是众多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它既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与全市人民民生福祉密切相关。我们确定把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作为选题开展专题询问,就是要推动政府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以便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这项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和多个职能部门,涵盖面广,工作量大,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成为专题询问的选题毫无悬念。

二是调研精心准备。调研开始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制订了调研计划,并深入有关部门和环库乡镇,广泛听取意见。针对询问内容的选题,法工委的同志又认真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仔细推敲,多次修改完善,使之可问并能问出成效。同时,参加提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也都认真做了准备,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使所提的问题更加有针对性和现实性。大量扎实而又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开好这次专题询问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信阳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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