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民参与 推进生态文明

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明春

今年6月5日是第42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确定的主题为“思前,食后,厉行节约”;中国的主题为“同呼吸,共奋斗”。中国主题在从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角度呼应厉行节约这一世界主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倡导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呼吸的每一个公民都应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积极参与,共同行动,形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改善环境、空气、土壤、水质量,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而奋斗。信阳作为“生态名城”和国家级淮河源特殊生态功能区,更应该严格要求,树高标准,人人参与,扎实作为,为实现“美丽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民参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

如果说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社会走向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那么推动全民参与就是实现生态文明目标的必然选择。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企业、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只有当各级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广大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公益正能量,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并形成健康的生态文明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制度、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才能有质的提升,“美丽中国梦”、“美丽中原梦”、“美丽信阳梦”才能实现。

(一)建设生态文明涉及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基本的生态环境质量是人类赖以持续发展的重要的公共品,作为公共品的主要供应主体,各级政府均有义务为广大公众提供天蓝、地绿、水净的优质生态产品。在谈到获得良好生态环境的具体战略措施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从本质上明确了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要突破在经济社会发展之外开展环境管理的状况,深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和实施过程之中,从而必然要将主管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文化发展、社会建设等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不同程度地牵涉进来,共同遵行生态文明理念,落实环保法律政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建设生态文明要求广大企业履行责任。企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企业的主动投入、积极履责将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我们越来越形成一种共识: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在创造价值、获取利润的同时,应当自觉积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建设生态文明,基础条件是改善环境质量,塑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广大企业既是生态环境的最大影响者,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最终受益者,因此每一个企业都需要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如果每个企业都能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迫切性,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严格守法,规范排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防治,那么政府环境监管成本将大幅降低,生态环境质量将迅速改善。

(三)建设生态文明需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曾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同志在中国生态经济学会成立大会上指出,经济发展关系到每一个人,生态环境也关系到每一个人,因此生态经济问题是一个群众性的问题。这种表述同样适用于生态文明建设,只有每个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才能切实转变工业文明下的生产、发展和消费方式,步入生态文明才有希望。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觉醒,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入人心,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的逐步养成,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动力;二是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通过监督政府、举报污染、参与决策等多种参与方式,公众的需要、意愿、诉求等得以传达,从而以一种外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四)建设生态文明呼吁社会组织积极行动。社会组织是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世界各地对生态环境保护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经民政部门登记和由主管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其业务范围涉及教科文卫、环境保护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事务的处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建设生态文明方面,社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加强环境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创新环境科技,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社会环境教育,强化公众生态环境意识;三是对违规排污企业提起环保公益诉讼,通过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影响政府环境决策;四是通过各类工商业行业协会推动环保产业、生态经济发展,监督、规范工业企业排污行为。

来源:信阳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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