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个体工商户党建纳入工商部门工作考核

本报西宁5月6日电(记者张志锋)为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日前,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工商局联合发文规定,明确对个体工商户党建的任务和责任,并将个体工商户党建纳入工商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规定提出,要通过分行业组建、联合组建、划片分段组建等形式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示范户活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在行业组长、经营大户中发展党员,鼓励从业人员中的党员亮明身份,主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并要选拔优秀党员担任个体工商户党群组织负责人,解决其职责、待遇问题。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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