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正式命名为细颗粒物 “毒尘”被专家否决

今天上午,记者从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获悉,在昨日委员会特意为此召开的专家会议上确认该名称。

在相关程序后,委员会近期将正式发布该消息。

起名“毒尘”等叫法用语不规范专家开会定

“有毒粉尘”、“尘埃颗粒”……关于PM2.5的各种叫法一直层出不穷,有的网友干脆直接称其为“毒尘”。对于目前各种混乱的叫法不断出现,昨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专家召开了为“PM2.5”命名的讨论会。

今天上午,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刘青副主任向记者介绍,PM2.5近年来成了频繁出现的热门词汇,媒体报道中有98%出现的名称都为“PM2.5”,而不少人对于PM2.5的具体含义其实都不太了解,并且国家目前有一些限定字母词使用的规定。

除了媒体外,其在其他地方出现的名称也各异,并没有统一规范。

为此,委员会决定为这个热门词语起个规范的中文名称。

定名PM2.5叫“细颗粒物”PM1或称“超细颗粒物”

委员会刘青副主任上午告诉记者,经过专家讨论,目前委员会已确定将PM2.5的中文名称命名为“细颗粒物”。

为给“PM2.5”起个专业的中文名,气象专家、语言专家、环境专家等不少领域的专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命名会上,有专家提出了“细飘尘”、“烟尘”等用语,希望能用通俗词汇为PM2.5命名,但由于定义不够精准,纷纷被否决。

“考虑了很多方面,能让大家一看就能大概知道意思,也为以后其他命名留有空间。”刘青介绍,目前PM10的中文名称为“可吸入颗粒物”,而PM2.5直径要比它小,并且之后还有PM1的出现,将PM2.5的中文名称定为“细颗粒物”,PM1如果今后命名可以称为“超细颗粒物”。

刘青副主任介绍,目前只需再与气象局和环保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在相关程序后,将于近期正式发布该消息。

名词解释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于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进行科技名词审定、公布的权威性机构。国务院于1987年8月12日明确指示,经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

来源: 作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界朋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