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信阳纪检监察工作回眸 查办案件:硬起手腕惩腐败

信阳网讯(张鑫)近年来,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始终把惩治腐败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力度,每年都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308件,初核案件线索867件,立案884件,党政纪处分899人。
 一、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套取新农合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在保持案件数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案件结构,进一步提高突破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二、切实加强案件督导。先后召开了县区查办案件工作汇报会和市直单位暨管理区开发区查办案件工作经验交流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国栋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全面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注重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各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进一步拓宽案源;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市纪委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5个分别由市纪委副书记刘勇同志和分管案件工作常委带队的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和管理区开发区纪委,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督促指导,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整改建议,跟踪抓好落实。

三、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市纪委修改完善了《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并制定了《中共信阳市纪委信阳市监察局机关自办案件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明确了县区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和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的考核方法、计分标准,并细化了奖励和惩罚标准,进一步调动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健康发展。

来源:信阳新闻网 作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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