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男子一夜之间将一村庄的89只鸡鸭盗走被判刑

信阳网讯(董王超)信阳一男子一夜之间将一村庄的10余户村民的89只鸡鸭盗走,该男子也因盗窃数额累计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1月12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张川(化名)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6岁的被告人张川,平时游手好闲,2011年11月3日夜晚12时许,其携带作案工具窜至罗山县楠杆镇李岗村,采取翻墙入院等手段,先后将该村李某、田某等10余户村民的89只鸡鸭盗走。次日凌晨6时,张川在将所盗走的鸡鸭送往集市销售的途中,因形迹可疑,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张川盗窃的89只鸡鸭价值540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入冬以来,由于现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外出务工,村里留守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小孩,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加之农民居住分散,缺少相应的监控设施,法院审理的农村盗窃案件剧增,故提醒广大群众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
来源:信阳网 作者:董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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