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督察:信阳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信阳网讯  2012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发挥职能优势,全力做好助推和保障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创出了特色,多项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从今天开始,本报开辟专栏对我市反腐倡廉特色工作进行报道。


  2012年,我市共对27个重大项目进行联合督察,协调解决难题106个,提出整改建议28项,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时间节点全部提前。其做法得到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重大项目建设快慢直接关系着经济发展快慢和好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2年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市重大项目进行联合督察的实施办法》,明确由市纪委牵头,要把督察好、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服务中心工作、推动信阳发展的有力抓手,狠抓联合督察,促进重大项目实施。

  领导重视加压力

  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中,我市实行“书记工程”,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形成了上下联动、自我加压的工作局面。

  市委书记明要求。在2012年市委对外开放工作会上,市委书记郭瑞民点题,提出了对重大项目进行联合督察的要求,要形成机制,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定一件事,办一件事,成一件事。同时,对联合督察工作高度关注,对联合督察通报的情况每期必看,每看必批。

  纪委书记直接抓。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国栋直接牵头负责联合督察工作,亲自深入到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督察,掌握重大项目建设的第一手资料,并多次召开项目推进会和现场办公会,督促相关单位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对联合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党委书记负责抓。各个重大项目牵头单位的党委书记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对所负责的重大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建设进度、存在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清二楚,及时帮助、服务好项目建设发展,解决、协调好项目建设存在问题。

  整合资源强动力

  整合督察力量。在成立有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重大项目联合督察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市委进一步整合力量,专门成立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督察组。
  整合督察措施。联合督察办公室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基础上,有效整合了党务督察、政务督察、业务督察等方方面面的职能和资源,实现了部门联手行动、资源共享共用、职能整合发挥、力量统一调配,为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整合督察内容。我市精选了一系列对拉动我市经济增长、加快城乡建设、改善群众生活和推动转型跨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项目、难点项目,并明晰了各重大项目建设的年度节点计划和项目的责任牵头单位、项目责任人、业主情况、建设规模、工作进度等内容。

  强化措施增效力

  为推动项目的快速建设,我市坚持“三结合”督察促进度、“零阻碍”服务提效率、“三会制”会审解难题的措施,促进重大项目的实施。

  “三结合”督察。即日常督察与联合督察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市级督察和县级督察相结合,确保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事事有着落、件件抓落实。

  “零阻碍”服务。我市印发《关于对全市重大项目实行“零阻碍”服务的实施办法》,坚持边督察边服务,在推进项目的同时,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办制、一周办结制、一次收费制、检查审批制、警企共建制、投诉直办制等七项优质服务措施为主要内容的“零阻碍”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会制”会审。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我市适时召开项目推进会、督察进度汇报会、现场办公会,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对一些难点、焦点问题,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对项目建设推进迟缓、落实不力的,下发《督办函》限时整改。同时,重点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的情况在下一次的会议上进行通报,典型问题在全市进行曝光。2012年,联席会上共集中解决了106个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

  严格奖惩出活力

  为树立联合督察工作的权威性,增强督察工作的力度,我市制定了《信阳市重大项目联合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对联合督察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规定,对重大项目的牵头单位和服务重大项目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绩效考评。建立项目督察台账,记录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的工作进度。督察办在每期督察通报中,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情况、企业和群众是否满意情况,都作为单位目标考评和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使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到推进工作有压力、有动力,以调动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工作的执行力。
来源:信阳日报 作者:信阳日报专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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