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委驻京“流动党工委”探索创新农民工党建工作(2)
他买豪车、购豪宅,并同时与三个女人姘居。2003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重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公章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19年。此案轰动在京固始人。
(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对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是放任自流还是正确引导,是不管不问还是划地为营?事关他们的生存状态与幸福指数,事关城市和谐稳定的大局,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管理到位,农民工能为城市的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管理缺位,他们可能成为社会的负担、城市的包袱。
谈起组建农民工党工委,固始县委的领导同志说,不能不承认,很长一个时期,我们对这个新兴的特殊群体的领导是松散的、间接的、被动的。经过60多年的执政,党在城市和农村都有了很稳固的基层组织:城市居委会党组织和农村行政村党支部。可是,这些流动的人群靠谁领导、由谁管理?家乡党支部够不着、城市基层党组织管不着。特别是他们中的流动党员,一旦离开家乡,脱离了组织,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他们中一些人不愿公开承认自己是党员、不想表明自己是党员,有些人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先锋队战士。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4年,时任信阳市委书记刘怀廉提出了在外出务工经商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实施“金桥工程”。这一工程迅速在信阳市各区县在外务工集中地得到实施,固始县在京农民工党支部从第一批8个逐渐发展到今天的29个。2008年,固始县委尝试在党建上迈出新步伐,经请示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同意,成立了“中共固始县委驻北京工作委员会”,租用了固始籍民营企业家的商务会所,堂堂正正地挂出牌子。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胡延宁 余向东 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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