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提至1470元

从2013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最高档标准由1310元涨到1470元。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昨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从2013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最高档标准由1310元涨到1470元。与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相比,最高档涨幅达12.2%,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目前居全国省区前列。

  据中新网报道,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1310元、1200元、1080元四档,每档比调整前增加130—160元,对按小时算工资非全日制工作的职员,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10.7元、9.7元、8.7元四档,调整前分别为10.7元、9.5元、8.6元、7.7元四档。

  而依照历年的惯例,杭州、宁波、温州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区,一般选择最高档标准;经济较发达的小城市,一般采用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确定的欠发达县和重点欠发达县,最低工资标准多数会选取第三档或第四档。

  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界朋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世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