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复产验收工作

为切实加强节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安全、平稳复工复产,近日,市安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加强非煤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

该局坚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节后复产验收程序,制定复产验收标准,凡未经验收或经限期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落实责任。该局将节后非煤矿山复产验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做好,精心制定复产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明确复产验收具体内容,严格复产验收工作要求,凡未经验收或经限期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予恢复生产。对因擅自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导致复产后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标准。该局规定,证照过期失效、安全设施不完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按规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不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地下矿山未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六大系统”建设、超期建设不办理延期手续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和建设。

有序验收。该局要求非煤矿山要对矿山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各县(区)安监局要严格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会同地方乡镇政府,聘请矿山专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有序验收,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决不允许擅自降低验收标准。

统筹兼顾。该局将复产验收工作与日常监管、安全达标、行政许可及地下矿山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对在2013年年底前未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的非煤矿山,严格按照豫安监管办〔2011〕204号文件要求,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提升素质。该局要求各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复产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制订培训计划,加强复工复产岗前培训,组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的学习,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员工需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强力“打非”。该局严格实行验收进度周报制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监控力度,对未通过复产验收而擅自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和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来源:信阳日报 作者: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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