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评信息公开 推动群众参与监督

——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杰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实施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国家环保部办公厅于2013年11月14日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并于2014年1月1日起试行。昨日,本报记者就该《指南》有关实施情况,采访了信阳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杰。

问:《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范围包括哪些?

答:主动公开的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

问:公开方式包括哪些?

答:公开方式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二是有条件的部门可采取其他多种公开方式,如通过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集中公开,或者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公开。

问:主动公开期限为多少日?

答:属于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开内容是什么?

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受理情况公开、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和作出审批决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内容是什么?

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受理情况公开、拟作出验收意见公开和作出验收决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受理日期、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问:我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或验收申请受理地点在哪里?

答:地点位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问:市环保局如何明确建设项目环评或“三同时”验收审批办理时限?

答: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的有关规定,并参照现行的实际工作做法,经研究,我局执行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或“三同时”验收申请公示10个工作日、拟审批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一周办结。

来源:信阳日报 作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界朋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