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再获“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

   1月21日召开的全省宣传部长会议传来喜讯:信阳再次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商城县,潢川县付店镇、新县千斤乡、平桥区肖店乡齐营村、商城县伏山乡里罗城村分别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县城”和“河南省文明村镇”称号。同时,信阳市委宣传部荣获“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平桥区委宣传部、淮滨县委宣传部、新县歌舞团被评为“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坚持党政主导、三级联动、部门实施、全民动手,注重提升优势、巩固基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创建活动,保持了创建工作的持续活力,有序推进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常态化。

   在创建工作中,我市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将涉及创建工作的城市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公安、交通、环保等多个部门职责进行细化和明确,成立专项督导小组,深入实地开展全面督导,并定期组织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督促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落实责任、落实任务。在创建工作中,实行市级领导包路(园、场)联片责任制,市领导担任道路路长、公园游园园长和集贸市场场长,向社会公示并明确具体职责。特别是在市容环境卫生这个极易反弹的工作上,推行并坚持每月一次环卫通报例会制度,每月开展3次明察暗访,月底召开通报例会,并根据当月检查的综合结果,公开通报各辖区、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先后给120多个市直单位和辖区单位颁发红旗,对34个单位挂黑旗,对193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有力促进了创建责任落实。同时,我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路网建设、浉河三期治理、内河治理、雨污分流等一大批重点工程,百花园区域和浉河新八景等一批城市标志性建筑建成使用,城市的品位和形象明显提升。

   为突出创建的人性化,我市坚持以人为本,丰富创建载体,在大力开展争创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活动的同时,持续开展了“学习总动员、读书我先行”和“诵读中华经典、提升文明素养”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美化市容环境志愿服务、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窗口行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动员广大市民深入社区、街道、广场、游园,身体力行投入到文明城市创建之中。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共评选推荐好人典型、道德典型193人,评选信阳市道德模范10名、信阳好人10名。我市黄久生当选第四届全国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李守禄获第四届全国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提名奖。邀请道德模范开展基层巡讲105场次、巡演19场次,受众超过10万人,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推动了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来源:信阳日报 作者:赵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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