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很过瘾 擦亮双眼才是真

本报记者 赵锐

“双十一”结束了,不少人着实过了一把疯狂抢购的瘾。也有不少人直呼后悔上当不该买。

“女人,从女孩起就想做购物狂。”《天生购物狂》里的经典台词说出了现代都市白领的心声,网购一族面对“物美价廉”的诱惑,都开始HOLD不住。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疯狂低价”的噱头背后,如不理性消费,会让“省钱”的心很受伤。

“家里已经有一大堆冬天的靴子了,长的,短的,过膝的,但看到网上1-2折的折扣价,我还是忍不住又买了两双,其实,穿来穿去就是那两双,其余的都在家里睡大觉,不买吧,心里觉得又不舒服,我总是陷入这种怪圈。”在我市一家通讯公司上班的刘倩倩告诉记者,“我早早就在网上看中了几件衣服,秒杀折扣、买二送一,这机会难得,就等11号买,10号夜里一直没敢早睡,好不容易熬到12点一过,就通过商家的‘秒杀’活动进行购买,我看交易量显示为零,但我每次秒杀都不成功,感觉被‘忽悠’了。”

其实,很多人都发现了,“双十一”除了能带来疯狂购物的快感之外,更有可能让你品尝盲目消费的苦果。

虽然网上也不乏诚信经营的商家,但也不能对奸商和各种网络诈骗掉以轻心。节日促销泛滥,商家绞尽脑汁,很多时候都只是个“噱头”。因此,关键是需要消费者自己去辨别,不要盲目消费,除非价格非常诱人且自身确实需要,否责切莫轻易下手。

我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购物促销活动中,要理性消费,网购前最好先了解市场价格,同时,应留意所购商品的评价、信誉度等。由于“双十一”部分商家发货量大,容易出现延时发货或发错货现象,因此消费者需及时跟踪订单走向,签收包裹前,最好检查包装是否完好、货物是否完整齐全,并当面亲自签收。在购买商品时尽量索要购物凭证,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在市消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网络销售业务量大,鱼目混珠情况时有发生,他们受理的此类投诉也越来越多,而网络购物是整个消费市场的刚性需求,很难进行人为的控制。所以,消费者在购物前应该三思而后行,考虑商品的实用性和适用性,提前列好购物清单,不要被低价诱惑,做到有计划的理性消费。

其次,网络购物一定要认准有效合法网站,切勿轻信网络上任何的宣传,警惕钓鱼网站,避免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

此外,在网购时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掌握消费维权途径,保留好证据如图像截屏、交流信息记录、快递单号等,特别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安全。在收到出现问题的商品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及时向电商企业平台的维权团队投诉,若纠纷仍不能协商解决,可向消保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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