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效忠:关于农民工“两地城镇化”现象的几点思考

宋效忠

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62亿人,并且以每年近千万人的速度在增长。农民工的产生和发展壮大不仅改变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基本格局,同时也成为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按照是否跨地域就业,把眼下的农民工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就近就业,即所谓“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二是跨地域外出就业,即所谓“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实际上,后者才是很多人眼中的农民工,是农民工队伍的主体。以信阳为例,截至2012年年底,我市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共计230万人,其中“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多达215万人。进城务工易,城市落户难,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的一个突出特点。特别是那部分基数大、流动性强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虽然长期在务工城市工作,但受各种主观因素和社会因素制约,很难找到一条稳固、确定的城镇化路径,绝大多数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城市定居难、落户难、身份转化难、看病难、子女就学难等问题。据信阳有关职能部门统计,我市90%以上在外地务工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在本地办理的。

实践中,农民工落户城市并转变为市民并不是政府一声令下或一纸城市户籍就能一蹴而就。每一个农民工都会从经济理性的角度出发,全面比较、衡量自己的进城成本、收益和预期,最终作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城镇化路径选择。归纳起来,现阶段我国农民工城镇化有三种选择:一是在城市经过多年的打拼,由农民工成长为拥有一定规模产业的企业家,他们有一定财力,不仅能够承受高昂的房价,还能打通户籍、子女就学等各种关节,融入城市转化为市民。这部分人大约占整个农民工队伍的1%左右,是极少数的。二是在城市有相对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他们虽然在务工城市落户的愿望强烈,但受高房价、户籍、子女就学等各种因素制约,不可能在其打工的一线城市落户,想让家人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只能在老家所在地的三四线城镇买房落户。这部分人目前约占农民工总数的20%左右,今后的发展趋势将会达到60%以上。三是受收入条件、工作性质和对未来收入预期的不确定性影响的农民工,他们会选择在农村老家翻新老房或在新农村、新型农村社区建新房,若干年后离开城市返回老家养老。

这部分人将会占到农民工总数的30%-40%。这三种选择中,“外地城市就业,原籍城镇落户”这种城镇化路径已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多数选择,这种现象也形成了外出务工人口较多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独特的“两地城镇化”问题。例如,近20年来,信阳在大城市务工在本地城镇买房安居者近40万人,带动本地城镇化人口增长达80万之多。这部分人为务工地城市的发展贡献了心血和力量,创造了财富和价值,但是却很难在当地落户,更难享受到与当地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资源。而他们选择返回原籍城镇落户,又将大量占用本地城镇原本就紧缺的公共服务资源,加剧了本地城镇化的成本和公共服务负担。“两地城镇化”问题不仅已成为制约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成了国家统筹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应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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