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看什么?

   □邹晓峰

   把“常回家看看” 写进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常回家看看”,看什么?

   日前,笔者目睹了一对这样的夫妇看望老人的经过。这对夫妇的母亲今年70多岁了,今春突发小脑出血,后经医院反复对症治疗,现勉强能站起来走几步。在母亲住院治疗期间,嫁出门的姐姐几次催其探望病母,他总是以工作太忙为由进行拒绝。后来其他亲戚也打了两次电话,这对夫妇才于前两天回到了老家探望病母。据了解,这对夫妇探母的两天时间里,在亲戚和朋友家吃了四顿饭,两个夜晚的休息地都在镇上的一家宾馆。大家可以想想,两天需正常就餐6次,在亲戚朋友家就吃了4餐,剩下的两顿早餐被懒觉给“吃”掉了。不难想象,短短的两天时间,三下五去二,还有多少时间去陪病母走走?又有几次坐在病母的床边嘘寒问暖、无话不谈呢?这岂不是一起典型的走过场式的探望老人吗?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个美德已相传几千年了。7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但是,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子女和老人不在一地生活,或者子女因工作忙压力大极少回家看望。不少子女就是偶尔回家探望父母,还兼顾着走亲戚、串朋友,打牌、喝酒……和以上那对夫妇大同小异,真正和父母一块坐坐的却是寥寥无几。

   把子女常回家看望老人写进《保障法》,着实是当今老人精神需求的一个保障,也是对无故不常探望老人的子女的一个警示。但回家后看什么?笔者认为,在正常的情况下,现在的老人不缺吃不缺穿,就是缺少一种精神支柱。他们的精神支柱是什么?很简单,就是子女,就是子女嘘寒问暖的话语。所以,希望回家看看的子女,要坐下来,与父母谈身体、谈生活、谈变化、谈过去、谈现在、谈未来,真正地做到谈古论今,无话不谈,使老人在交谈中形成一种精神力量。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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