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独生子女费开始发放 符合政策可持证领取

信阳网讯( 何正权 李冰松)昨日,记者从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今年独生子女补偿费已开始发放,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家庭即日起至7月31日期间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领取。
据介绍,自2009年起信阳市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今年信阳市独生子女奖励费还是按照夫妻双方每人每月20元(每一个家庭的独生子女奖励费40元/月)的标准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对象及标准在今年有所变化,持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双方享受独生子女补偿费的年限将延长4年,原来的政策规定只能领取14年,现在可领取18年。
“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是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一项鼓励政策。”信阳市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科长韩文斌告诉记者。
据了解,即日起,凡信阳市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市民,从拿到《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日起即可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按照规定,农村人口和城市无业者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由财政出资发放,企业单位用自有资金发放,流动人口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发放。
农村人口和城市无业人员办理《独生子女证》之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递交申请。夫妻一方有稳定工作,另一方没有工作的,所属单位发放其中一方的奖励费,没有工作的一方也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递交申请。申请获批准后,户籍所在地社区所属县、区会按时将奖励费发至各个家庭。
来源:信阳网 作者:何正权 李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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