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名牌被山寨 信阳市工商局评选出年度经检十佳案件(2)



  第二个广告则是违规户外广告。该案件发生在某大型通信公司光山县支公司。经查,该通信公司从2011年年底开始在光山县多个居民小区外发布了存话费送手机、送宽带,话费低等广告信息。经查,这些广告均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被光山县工商局纠正,并被罚款1.6万元人民币。

  商城县某商业公司做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该案件的主要问题就是利用“花花公子”品牌的“兔子头”的衣服冒充“花花公子”品牌的服装。从2012年1月开始,商城县某商业公司开始了一项宣传:“花花公子大甩卖”、“花花公子清仓处理”、“150元花花公子休闲衫处理”.不过,细心的消费者发现,该店服装并不是“花花公子”品牌的服装。该服装虽有“兔子头”的吊坠,但其他标牌均显示此“花花公子”非彼“花花公子”,商标持有人为香港一家公司。而“花花公子”品牌的标志则为“兔子头”图形及“playboy”英文。

  信阳米冒充“仙桃”米案

  米是南方人的主食,不过,米的品种不一样,口感也不一样,价格同样不一样。罗山县的张某就用信阳米冒充仙桃米来赚取利润。调查显示,张某为了掩人耳目,从湖北印制了1万条标注有“仙桃”图案的米袋子。随后,他用信阳米装袋,开始往广东销售。就这样,信阳米摇身一变成了“仙桃米”,价格也涨到了4240元/吨。

  2012年5月24日,罗山县工商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了他的问题,对其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他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来源:信阳晚报 作者:杨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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