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嫖雏妓案又一华人获刑 涉案人数达51人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涉及50多人的首波嫖雏妓案昨天(27日)又一名嫖客被治罪,中年男子陈国光被判监12个星期。

  陈国光(45岁)也是自本月高庭驳回另外两名嫖客针对刑罚的上诉后,首名遭判刑的嫖客。

  陈国光面对一项于2010年10月1日,在明古连街一家廉价酒店付450元与雏妓进行性交易的控状。

  陈国光案发时是个包销商(underwriter),他从龟公陈文涛(39岁)设立的陪游网站上相中雏妓,发手机短信给陈文涛,跟他预约时间与雏妓交易。网站上注明雏妓已满18岁,陈国光没检核女生年龄,便和她进行性交易。

  上个月,两名嫖客黄源敏(38岁)和沈俊伟(40岁)分别对九周和八周的监刑上诉,要求高庭法官朱汉德改判他们罚款。不过,法官认为,两名被告的案件之后,又出现许多新的嫖雏妓案件,法庭不能无视这些新案件,必须发出严惩的强烈信息。

  控方引述高庭法官驳回上诉时的口头判决,促请法官判陈国光坐牢10至12个星期。辩方则以被告主动认罪为由,希望法官轻判8至10个星期。

  辩方律师求情时也提到,陈国光并未主动要求找未满18岁的少女,他对本身的行为忏悔,也已经向妻子和孩子承诺绝对不再犯。

  包括陈国光在内的多名被告于去年4月被提控,谢源发法官昨天下判时说,被告的求情理由,法庭在其他涉案人的案件下判时都已经考虑在内,而且被告拖了那么久才认罪,因此不觉得有足够理由要法庭轻判他。

  这一轮雏妓案共有51名嫖客被控,陈国光是第21名被判刑的人。所有已定罪者的刑期从8周至4个月又3周。龟公陈文涛则在认罪后被判58个月监禁和9万元罚款,他上诉高庭被驳回。(人名为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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