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3轮才知工资1900元,媒体:招聘不该这么玩套路

▲一名应聘者在招聘会上。图/新华社  

宣称月工资4000到5000元,经过3轮面试后,才知实际工资只有1900元,这样的招聘“套路”再次上演。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四川成都曾女士发帖分享了自己求职时遇到的骗局,引发广泛热议。

开出实际薪酬两三倍的虚假薪酬进行招聘,用人单位玩的这种“套路”,不是一句“画大饼”调侃就能了事的,而是一种严肃的不诚信招聘行为。

求职者可曝光这类行为并进行维权,监管部门也要注意到这一动向,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纳入监管,对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薪资和实际薪资进行督查,维护人才市场与就业市场秩序。

事实上,类似问题并不鲜见。此前,某招聘平台发布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平均招聘薪资达到13283元的数据,就曾引发招聘薪资水分太大的质疑。

招聘薪资与实际薪酬有一定差异,若波动幅度比较小,比如在10%~20%内,可以理解;如果两者相差两到三倍,就难免有刻意欺骗求职者的嫌疑了。

或许,用人单位还自作聪明,认为这扩大了自身的选才面,同时打造了单位的“面子”,殊不知,这不过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试想,一个不尊重求职者的企业,怎么可能建成高质量的人才队伍?招聘者不妨换位思考,如果自己在求职时遭遇这种情况,会怎么看待用人单位?如此招聘,招来的员工会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吗?

对用人单位用虚假薪资吸引求职者应聘的行为,有人认为不过是企业的一种招聘策略,不必上纲上线、过度苛责。这显然是对弄虚作假行为的纵容。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测评机构用招聘薪资作为评价用人单位实力及就业形势的指标,这无疑是推波助澜,怂恿用人单位不负责任地“拉大旗扯虎皮”,忽悠求职者。

招聘薪资与实际薪资存在巨大差异侵犯求职者合法权利,严重影响人才市场与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但这类行为目前还处在“灰色地带”,难以有效规范。

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确定合理的薪酬;《广告法》也要求广告宣传不能有虚假内容,但对于用人单位在招聘阶段严重虚报招聘薪资的行为,却很难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广告法》进行查处。

因此,这更需要监管部门将其纳入监管,督促用人单位发布真实信息,同时可采取将实际薪资与招聘薪资相差巨大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提醒求职者注意防范等措施,维护劳动者权益。

求职者也要对用人单位发布的薪酬待遇等关键信息进行事先核实,谨防被“套路”;对存在虚假招聘的企业,要勇于曝光,并要求其履行招聘承诺。只有让这些不诚信的招聘“套路”玩不下去了,才能维护好我们的人才市场与就业市场秩序。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刘天红

校对 / 卢茜

来源:腾讯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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