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擒贼反被抓 商城法院审判一危险驾驶罪案

近日,商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剧情反转报案人变成被告人的案件。

10月15日15时许,一男子得知其村里存放在路边的一棵树被人拉走,随即驾驶两轮摩托车进行追赶,在追赶大约15里左右将拉树车辆拦停,并报警要求民警对拉树人进行处理。民警赶到现场,经查明,该树的买卖是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交易,且买树方有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得知实情后,在报案男子欲驾车离去的时候,却被民警带上了警车。

原来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该男子有饮酒行为,据该男子交代,其中午正在家中饮酒时,得知树被拉走后便驾驶摩托车追赶。民警带其抽血后,经信阳市交通事故所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37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

商城县公安局对该男子进行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商城县法院立案后启动快审快结程序,并开庭审理宣判。

商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该男子当庭认罪,表示今后不会再犯。(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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