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今年将对14个单位进行巡察

信阳日报报晓风客户端记者陈世军 通讯员 马芳 衍乐

记者昨日了解到,为强化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总体要求,罗山县今年将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对4个乡镇、10个县直单位进行巡察,并对部分已巡察过的单位开展一轮“回头看”。

该县巡察办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该县今年的巡察工作将紧跟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个重点”,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正风反腐成果,厚植党的执政之基,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巡察计划,该县3月中旬就全面启动巡察工作。在被巡察单位安排上,将县“四大家”机关工作部门也一并纳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2017年,该县遵循“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原则,对子路、朱堂等2个乡镇、10个村(居)以及县工商质监局、县统计局、县移民办等4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98条,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发放测评表、调查问卷199份,实地核查70余次,受理干部群众举报185件(次),返还、补偿群众涉农惠民资金16.88万元,收缴、退还违规资金30.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9.46万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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